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職前訓練課程
課程大綱
【180小時課程綱要】
課後照顧服務概論(9小時)
兒童發展(9小時)
兒童行為輔導與心理衛生(15小時)
親職教育(6小時)
兒童醫療保健(6小時)
兒童安全及意外事故處理(9小時)
兒童福利(6小時)
特殊教育概論(9小時)
初等教育(6小時)
學習指導(48小時)
兒童體育及遊戲(21小時)
兒童故事(9小時)
班級經營(15小時)
社區認同與社區服務(6小時)
兒童品德教育與生活能力訓練(6小時)
*180小時課程不含期末測驗與結訓典禮
*本課程僅為課後照顧人員職前教育訓練,無法申請退輔會、榮民服務處之學費補助,及未辦理轉介工作或相關媒合事項。
【課程期間停課日期】
*10/5、10/12、10/13 停課一次
*2020/1/19【期末測驗及結訓典禮】
【超強師資群】 由20位專業師資,依各學習領域進行指導授課及操作。
【早鳥優惠價】8/24(六)前完成報名繳費者,享學費:13,500元。
課程諮詢專線 : (02)7732-6688 分機 8349 許小姐
課程簡介
*由財團法人華岡興業基金會主辦,超強專業師資群授課,完成規定出席時數並通過結業測試成績及格者,將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結訓證書」及 華岡興業基金會「課程結業證書」,成為合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結訓領取新北市教育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結訓證書』者,可至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所、私人或團體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機構)任職;詳細法規請至相關連結點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課程依據法令】
(一)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二)新北市政府109年3月27日新北市教社字第1090544707號函。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連結),確認您不符合第二十三條的任一項(純進修者不在此限)。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無需上此課程。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注意:提醒您報名前請務必確認您要上此課程,報名繳費後,不論任何理由,開課前辦理退費,退還已繳費用九成!!!
課程大綱
【180小時課程綱要】
課後照顧服務概論(9小時)
兒童發展(9小時)
兒童行為輔導與心理衛生(15小時)
親職教育(6小時)
兒童醫療保健(6小時)
兒童安全及意外事故處理(9小時)
兒童福利(6小時)
特殊教育概論(9小時)
初等教育(6小時)
學習指導(48小時)
兒童體育及遊戲(21小時)
兒童故事(9小時)
班級經營(15小時)
社區認同與社區服務(6小時)
兒童品德教育與生活能力訓練(6小時)
*180小時課程不含期末測驗與結訓典禮
*本課程僅為課後照顧人員職前教育訓練,無法申請退輔會、榮民服務處之學費補助,及未辦理轉介工作或相關媒合事項。
【課程期間停課日期】
*10/5、10/12、10/13 停課一次
*2020/1/19【期末測驗及結訓典禮】
【超強師資群】 由20位專業師資,依各學習領域進行指導授課及操作。
【早鳥優惠價】8/24(六)前完成報名繳費者,享學費:13,500元。
課程諮詢專線 : (02)7732-6688 分機 8349 許小姐
目標對象
1.課輔安親老師
2.欲取得課後照顧專業資格者
3.家長/培養第二專長/二度轉職者
基本能力需求
凡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含高中職及同等學歷),有意從事國小專業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並對兒童教育有興趣者或現職安親課輔補教從事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注意事項
【報名需 繳交資料】
*網路報名,完成繳費者,請於一週內郵寄【報名表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華岡興業基金會。
郵寄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76巷16號一樓 兒教師訓中心 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案組 許小姐 收
【報名前 請詳閱以下資訊】
*訓練期間 / 時間:109年09月19日 至 110年01月30日 ;每週 六 & 日 09:00-16:00 (1/24結業式;1/30預留補課用)
*本期9/26、10/3、10/4、10/10、10/11、1/2、1/3停課
*本課程 45人 滿班,錄取以完成報名繳費為順序,恕不保留預約名額,請欲上課學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額滿即停招。
*上課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 地 址: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三十號 (交通資訊 PDF檔下載)
【證書領取須符合資格】
1.需達上課時數166小時以上;缺席時數超過15小時(含),不得參加期末測驗。
2.參訓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或早退,缺席、遲到或早退者應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傷假、喪假、公假等各種假別)合計不得超過15小時(含),超過者不發給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結訓證書。
3.學員到班時應確實在點名板上簽名(並簽上到班時間,遲到20分鐘以上,早退10分鐘以上視為請假一小時),嚴禁學員請人代簽到、上課或於點名時代為應到者,如有違犯者,將予以退訓(不退費)並呈報主管單位(代簽到者亦同)。
4.此課程上、下午皆須簽到。
5.課程期間如遇颱風等氣候是否放假事宜,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行事,如需停課,將於1/24(日)補課;結業考試暨結業式延至1/30(六)舉行。
6.完成專業課程訓練要求,且期末測驗達70分以上;未達70分可申請補考一次。
7.為維護上課品質及繳費學員權益,請妥善安排您孩子的去處,此課程無法攜伴或攜帶孩子一同上課。
【退費辦法】
1.本會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已辦理轉班、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3.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
(2)自開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本課程僅為課後照顧人員職前教育訓練,未辦理轉介工作或相關媒合事項。
課程諮詢專線 : (02)7732-6688 分機 8349 許小姐
*本課程僅為課後照顧人員職前教育訓練,無法申請退輔會、榮民服務處之學費補助,及未辦理轉介工作或相關媒合事項。
*華岡興業基金會保有更換上課教室;上課日期之權益。